民意直通车 | 摩托车丢失后如何注销

06-17 08:38   十堰晚报  

■据秦楚网《民意直通车》

近日,有网友在秦楚网《民意直通车》发帖,咨询摩托车丢失后如何注销等问题,有关部门作出回复。

网友:本人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购买了踏板摩托车,后来长期在外地打工,2024年我回家才发现停在停车棚的两辆摩托车丢失。“12123”APP经常提醒摩托车要年检,这种情况没办法年检,万一摩托车出事故,我还要承担责任。请问摩托车丢失后如何注销?

市公安交管局:关于你咨询的摩托车注销问题,现回复车辆丢失可以办理注销登记。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4号)第三十八条规定,机动车灭失的,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注销登记。你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、车辆登记证书、行驶证(如有),填写《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》,提供车辆灭失说明(需本人签字),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。如遇部门推诿,你可拨打交警民意中心电话:8612122,我们来协调相关单位。

网友:本人前年在金桥名都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。小区门前有一排危房,当初买房时,开发商说危房很快就要被拆除。两年过去了,那一排危房仍未拆除。最近,一名商户将关闭许久的危房进行了装修,开起了食品店。请问这一排危房何时能拆除?

张湾区:该商店房屋属砖混结构自建房。该区域房屋因土地规划调整等多种因素,一直未能启动拆迁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推进该片规划完善事宜,完善后将进行开发。针对你反映的危房问题,前期属地已邀请检测公司对该商店房屋进行安全检测,结合现场查勘及检测资料分析,根据相关评定标准,综合评定该房屋鉴定区域为 B级(完好房)。汉江路街道电话:865299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