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者按:文明是城市最美的风景。从车城街巷的整洁有序,到汉江两岸的碧波映心;从志愿服务的温暖身影,到邻里守望的文明新风,十堰人以丹青不渝的坚守,绘就了一幅“一城山水满城绿”与“满城好人全城暖”交相辉映的壮美长卷。
在5月23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,十堰交出亮眼答卷:竹溪县荣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,12个村镇、12家单位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;2个家庭、2所学校入选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,这些成绩不仅是城市文明征程的里程碑,更是百万市民同心筑梦的勋章。即日起,秦楚网开设“文明榜样”专栏,讲述文明故事,聆听榜样心声。以榜样为镜,汲取向上力量,让文明基因融入城市血脉,共谱中国式现代化的文明十堰华章。
秦楚网讯(十堰日报)记者 纪枫波 杨柳
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“集体一等功”,连续五年获评“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”,连续五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,控申接待室连续9届27年荣获“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”称号……近年来,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,坚持党建引领、文化润心,全力推动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日前,该院被授予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党建领航夯实文明基石
党建工作是文明创建的核心驱动力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,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坚定理想信念,筑牢政治忠诚,为文明创建筑牢坚实的思想和组织根基。
该院构建“党建+文明创建”长效机制,院党组定期谋划创建工作,制订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,明确人员职责。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、知识竞赛等活动,充分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。
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乡镇党委政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、普法志愿服务,将党支部政治学习与专案组讨论、重要诉讼节点与重大事项报告、案件处理结果与当前治安形势相结合,推进检地紧密联动,实现“打击一案、治理一片”的效果。
鲍峡镇有一座绿松石百年老矿,关停多年后私挖滥采现象却屡禁不止,成为当地政府干部的一块“心病”。在办理一起盗采绿松石案时,该院探索建立“检察院党支部+乡镇党委政府+矿山党支部”联动机制,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危害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的作用,与鲍峡镇党委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将党组织建在办案一线,破解定罪难题,有力震慑、遏制违法行为。
业务融合彰显文明担当
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深度融合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,以创建成果促业务提升,用业务成效检验创建成果。
在刑事检察工作中,该院强化释法说理与侦查引导,提升诉讼效率,30余件案件获评典型案例。关爱未成年人,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,近5年来,针对学生权益保护提出检察建议32次。该院获评“十堰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”,被国家关工委评为“关爱明天普法先行”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“优秀组织奖”。
在民事检察工作中,着力加强民事诉讼监督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,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,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,构建全方位、多维度、深层次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。近5年来,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7件,为714名农民工追回“血汗钱”1300万余元。强化民事执行监督,精准运用法律政策,帮助企业依法减免加倍迟延履行利息。
在行政检察工作中,聚焦诉讼与非诉执行监督,助力法治政府建设。在监督某行政机关环保政策执行不到位案件时,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调查,发出检察建议,指出问题并共商解决方案,推动行政机关积极整改。
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,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。2022年以来,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2件。切实扛牢守水护水职责,设立生态检察办公室,持续落实“河湖(林)长+检察长”机制,工作成效被国家河湖长办公室推介。
文化润心厚积文明底蕴
走进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文化庭院,“廉、实、正、和”四个大字映入眼帘,“公生明、廉生威”篆刻作品时刻警醒干警公正司法。
该院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,在扫黑除恶、基层治理等工作中继承、创新与发展。建成图书室、书画室、陈列室、职工书屋、法治警示教育基地等传统文化传播场所。组建干警读书班、篮球队、书画兴趣小组、摄影兴趣小组、文学创作小组等,拍摄的微电影《坎》以案说法、真切感人,荣获全国检察机关“优秀新媒体作品奖”。
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既是荣誉,更是责任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,持续深化文明创建,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与队伍素质,为平安十堰、法治十堰建设贡献力量,让文明之花在检察事业中绽放得更加绚烂。